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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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

为更好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地查找本机关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了《白银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市农业农村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

(一)公开范围

1.市农业农村局制发的主动公开文件;

2.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重大活动;

4.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业农村领域信息;

5.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及审计工作情况;

6.自然灾害、动物疫病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

7.农产品质量、农药化肥等农资监督检查情况;

8.农业农村领域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情况;

9.强农惠农相关政策;

1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公开方式

1.“白银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白银市农业农村局”子网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s://www.baiyin.gov.cn/bysnyncj/index.html);

2.新闻发布会;

3.白银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白银农业农村);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1.受理机构:白银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通信地址:白银市白银区水川路140号。

4.联系电话:0943—8311747、8308148 (传真)

5.邮政编码:730900

6.电子邮箱:bynmj@sina.com

7.公开网址:http://www.baiyin.gov.cn/。

(二)申请方式

1.书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白银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农业农村局”子网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也可以下载并填写电子版的《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3.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所需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有多项政府信息需求的,应当分别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

(三)申请受理

申请人依法提出的申请,符合《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受理机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答复规定的期限内。

2.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将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下列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五)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白银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白银市农业农村局依申请公开申请须知

欢迎您通过《白银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能够为您的生活、工作、学习提供政府信息服务,也是我们最大的心愿。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只适用于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规定的政府信息申请。

2、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人,原则上应通过网络、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的方式书面提出申请,如申请人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可通过口头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对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内容及线索,描述应基本准确。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内容不得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

4、凡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规定的事项申请,将不予受理或答复。

依申请公开申请指南

  除白银市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白银市白银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办公地址:白银区水川路80号;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943-8311747;传真号码:0943-8308148;电子邮 箱:bynjm@163.com ;邮政编码:730900。

  二、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中国·白银”门户网站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为提高办事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农业农村局受理机构填写《申请表》,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填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或者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也可以在“中国·白银”门户网站下载。

  市农业农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登记

  市农业农村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对内容完整的申请即时登记、编号;对内容不明确或要件不完备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四)申请答复

  市农业农村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并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市农业农村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 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答复),按下列情形制发政府信息公开决定书,送达申请人予以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告知申请人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4)依法不属于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市农业农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附件:白银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文书示范文本.doc
申请表格下载.doc

白银市农业农村局依申请公开申请流程及受理机构

 

  我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申请流程如下:

依申请公开流程图

  我局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白银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白银市白银区水川路80号

  邮政编码:7309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943—8311747

  传真号码:0943—8308148